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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痘防治相關宣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3月22日投衛局疾字第1120009711號函併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12年3月17日疾管慢字第1120300224號函辦理。
二、 111年5月起,歐美等地區發生猴痘流行疫情,世界衛生組織(WHO)亦於111年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並於本(112)年2月15日宣布維持PHEIC;此波猴痘疫情自111年5月中於英國爆發以來,截至本年3月10日全球累計報告病例數逾8.6萬例,其中以美洲(58,750例)及歐洲(25,859例)區域病例數最多,我國鄰近國家或地區,新加坡、日本、泰國、韓國、香港等亦有報告病例。我國亦已於111年6月23日將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截至本年3月14日累計確診12例個案,包括7例本土及5例境外移入病例。
三、 有鑑於國內已出現猴痘本土案例,加以各國邊境檢疫政策逐步鬆綁,人員交流漸頻繁,且猴痘病毒感染潛伏期可長達21天,民眾感染風險提升,為強化社會大眾猴痘防治知能與風險意識,請各校協助加強猴痘防治宣導。
四、 此外,猴痘主要的傳播方式係透過密切接觸確定個案的皮疹或體液造成(包含: 任何形式的性接觸、擁抱、親吻等),其他的傳播方式如飛沫傳染(但需長時間面對面接觸)、接觸受汙染的物品表面或感染的動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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