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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修正109年經縣外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請參照。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4月15日府教特字第1093713188號函辦理。

二、 請轉知貴校欲參加縣外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宜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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