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一、 依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20143B號暨勞動部114年2月21日勞職授字第1140250231號函辦理。
二、 上開指引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21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0231號公告修正。
三、 請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第2項辦理相關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與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