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4458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重要資訊如下:
(一)報名日期:2月19日至3月8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報名資料:報名資料檢核表、聯合安置登記表、學歷證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A4掛號回郵信封等(詳依簡章規範)。
(三)報名方式:請貴校彙整需檢附資料後,於報名期間內送件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旭光高中內)。
(四)公告安置結果:於5月17日公告於國教署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