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搭乘公車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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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10年3月26日交安字第1101200617號書函暨本
府110年3月29日府授警交字第1100075146號函辦理。
二、民眾建議加強宣導乘客於搭乘公車時,應等車輛停妥後再
行起身等相關乘車注意事項,避免後續徒增爭議,請各校
協助宣導,以確保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