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南投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簡章
109年8月24日南投縣110學年度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鑑定簡章審查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貳、目的 一、 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之教育。 二、 啟發其思考與創造力,以便充分發展其身心潛能。 三、 發展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之潛能,養成獨立研究之能力。
376480000A_1090293526_ATTACH1.pdf
376480000A_1090293526_ATTACH2.docx
376480000A_1090293526_ATTACH3.pdf
檢送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