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9年3月25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137%調整為0.887%,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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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3月30日營署財字第1091065584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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